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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级消委部门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8万

2014-07-22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广州7月21日电 (陈启任 赵建勇)广东省消委会21日通报,2014年上半年广东各级消委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155件,解决508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8.44万元。

  据消委部门统计,2014年上半年受理的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占32.70%;售后服务问题占17.53%;合同问题占14.27%;价格问题占1.84%;假冒问题占1.48%;虚假宣传问题占0.97%;安全问题占0.42%;计量问题占0.23%;人格尊严问题占0.10%。

  数据显示,家用电子电器类、互联网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投诉量居前,分别占投诉总量的31.53%、11.28%、7.62%、6.82%。

  广东省消委会称,因电子电器类商品在家庭的普及,其投诉量始终位居投诉榜首。上半年全省消委会共接到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9280件。

  该会分析,针对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集中体现售后服务不到位、巧立明目乱收费、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

  该会表示,空调在保修期内维修需消费者承担“高空作业费”,是新涌现的投诉热点,消委会近期接到不少类似的咨询电话和投诉,消费者均称对安装时收取“高空作业费”抱以理解,但对产品在保修期内出故障,维修时还要另收费表示不能接受。消费者称,可以体谅维修人员在高空作业有危险,但这一块的费用应该是售后服务商与厂家之间协调,消费者是享受保修服务。(完)

[责任编辑: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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