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试水“地摊合法化” 能否终结城管与摊贩的“游击战”?
划定区域、划定时间,发放登记卡,让80万小贩有了合法经营的“资格证”……广东近期试水“地摊合法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面对“城管”困局,各地出招迥异。一边是对摊贩探索“柔性化”“法制化”管理;一边则是竖起“梅花桩”让商贩无立“摊”之地,一些行政执法甚至演变成暴力冲突。“摊位究竟该摆哪儿?”不仅是小贩与城管矛盾的核心,更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道重要考题。
80万“小生计”合法化,冲破“赶”与“被赶”尴尬
“80%的时间在注意城管来了没,20%的时间才是做生意。”提起过去的早点摊位被驱赶,广东惠来的张大姐颇有感触。广东省试水“地摊合法化”后,和张大姐一样的摊贩们,可以踏踏实实做生意,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提防城管了。
日前进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赋予这个群体合法经营权。草案规定,食品摊贩办理登记卡后,便可在划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这意味着省内食品小摊贩将进入‘登记合法’时代。”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科长窦勇说,通过省级法规,赋予城市食品小摊贩合法牌照,缓解了摊贩与城管人员之间“赶”与“被赶”的尴尬。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广东全省共有食品小作坊两万多家,各类食品摊贩近30万家,二者从业人员共计80多万人。这一新规不仅直接涉及80万人的生计,还影响着更大的消费群体。
华南理工大学思政学院吴国林教授表示,广东通过立法允许摆路边摊,法律“含金量”大,较为有效地调和了政府、城管、商贩、百姓四方的利益,这也是对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智慧和能力的考验。
“摊贩小而杂,达不到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怎么办?”“摊点选择远了,摊贩不愿意去”“方便了居民却堵住了商户”……这些问题的反映,也折射出终结城管与摊贩的“游击战”还有长路要走。
城市管理不等同于“城管”,简单“执法”只能火上浇油
城管与摊贩间的矛盾,一直是城市管理中难解的“结”。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城管部门专项整治摊贩不理想,无奈之下便在路口处密集竖起“梅花桩”,让摊贩无立“摊”之地。
“你告诉我去哪摆,不摆摊怎么活?”拎起货物四处逃散,推着滚烫的油锅一路小跑,逃避城管的围追堵截的摊贩正是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
不少群众认为,在城市的“面子”和老百姓的“里子”之间,在市容的干净整洁和市民的“养家糊口”之间,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平衡好,常出现“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
“明明是依法处置违章设摊、还路于民,为什么会遭遇这么大阻力?” 不少城管人员内心也纠结。
在城管不断遭遇的“执法尴尬”中,矛盾频频升级,群体的尴尬处境时时发生:城管殴打小贩、小贩刺伤城管、城管摊贩“互跪”求情……
“不能让‘冲突’成为城管执法甩不掉的标签,城市管理不是简单的‘城管’。”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表示,由于角色定位、管理规则的混乱以及实际操作的不当,城管在经受角色冲突煎熬的同时,常饱受社会的指责,“城管生态”虽然复杂,但必须破题。
破题“城管生态”, “服务”重于“管制”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上海静安区城管队员董之益,从他的视角找寻到破题城管困局的“最大公约数”——“执法是标,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才是本”。
为了更加完善城市管理,一些地方开始转换思路,探索用积极力量破解城管困局。
湖南邵阳市双清区近期分设25个临时西瓜销售点,主动微笑与摊主沟通,帮助摊贩运送西瓜到固定摊点,引发网友“点赞”;西安等地推出允许菜农和瓜果小贩进入小区和家属院,建立临时蔬菜水果市场,限时限期经营,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
对此,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寓管理于服务以及“公众城管”等新理念,应是城管改革的方向。今后“执法型城管”必须向“服务型城管”转变,坚决杜绝粗暴执法行为。
如何让“地摊经济”在城市中有序经营。吴国林教授表示,社区是个复杂的社会机体,管理思路不能“单打一”。作为行政处罚执行者,要改变管理思路,视“服务”重于“管制”。推进用法治、法律的方式来根除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顽疾,才能形成持久有效的人性化的城市管理的模式。(完)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