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亮点
为了积极扩大进口,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进口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出台扶持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和进口服务平台的政策措施,今年7月底前认定10个重点培育的进口商品交易中心,促进进口与国内流通相衔接。对获得认定的交易中心,海关优先批准设立进口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予以重点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有奖励
能为外贸企业提供通关、退税、融资、外汇、物流等“一条龙”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近年对促进广东外贸发展起了很大作用。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和引导各地级以上市培育1-2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珠三角地区年出口规模超10亿美元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对粤东西北地区符合申报条件并经省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500万元扶持;其中2014年出口规模超10亿美元的,再给予500万元奖励。
收费“减、降、缩”
实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确保今年全省范围内省、市设立的进出口环节收费名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收费范围只缩不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积极争取国家下调港口建设费征收标准,将企业生产亟须的大宗商品和生产资料纳入减半征收货物范围。
(马汉青 陈欣彤)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