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72%,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进行主发布,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作为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的第一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其通篇体现了“新型城镇化”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这个“新”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突出以人为本。我省现有进城务工半年以上人员约1000万人,其中本省约600万、外省约400万。《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坚持四化同步。新型工业化是主动力,信息化是融合器,新型城镇化是大平台,农业现代化是根本支撑。《规划》对坚持“四化”同步发展,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要求。
强调优化布局。《规划》提出,要完善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提升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分类建设发展小城镇,在优化城镇布局的思路上既有创新也更清晰。加快形成以沿江、沿东陇海线为横轴,以沿海、沿大运河为纵轴,以轴线上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周边大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为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两纵”空间布局和城镇体系。
体现生态文明。《规划》强调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形成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管理模式。
彰显文化传承。《规划》提出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历史文化禀赋,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个性特点的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传承优秀和独特的地域、城镇、乡土传统文化,防止城镇化进程中“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城不城乡不乡”的现象。
我省为此将推出7项改革举措: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创新城镇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李云峰强调,江苏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面临着历史机遇和巨大潜力,也面临着城镇化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城镇结构体系尚待优化、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城乡发展差距仍较明显、社会治理水平不适应新形势等诸多挑战。我们要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国家和我省《规划》,始终脚踏实地,着力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记者 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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