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至少3万元/户 直接发放给农户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府信)广州市目前仍有26790户唯一居住的泥砖房和低保低收入农户唯一居住的危房。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改造农村泥砖房和危房三年工作方案》,未来3年市区两级政府将投入补助资金8.44亿元。
经村-街(镇)-区政府逐级统计,广州市目前仍有26790户唯一居住的泥砖房和低保低收入农户唯一居住的危房。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由政府牵头,用3年时间完成此部分房屋的改造工作,并给予资金等优惠政策。
此次改造将按照“三个一点”,即市出一点、区出一点、农户出一点的办法来筹措改造资金。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6万元/户、非低保低收入家庭3万元/户的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户。完成26790户改造任务,市、区三年需投入补助资金8.44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补助资金的时点将提前,核准资格后便将70%的补助资金拨付给农户,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完工后拨付剩余资金。
按照《方案》,将主要采用集中改造和零散改造两种改造模式。其中,零散改造方面,农户通过原址翻建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也允许农户使用补助资金购置政府或社会建设的安置房,但须将宅基地交由村集体依法依规处理。
亮点1:改造资格明确 人、户、宅均须达标
“人”必须是广州市农户,危房住户必须是低保低收入家庭;房屋必须是唯一居住的、“一户一宅”的泥砖房或危房,危房必须经鉴定单位鉴定确认,“一户一宅”应通过核查户口簿、户籍人员房地产登记情况、现场室内外照片加以甄别。同时,须进行公示。
亮点2:鼓励村社出资为孤寡老人建房
五保户、孤寡老人或其他弱势群体在财政补助的情况下仍无力筹足资金自建的,鼓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扶助代建房屋,房屋产权归村集体和农户共同所有,免费或以低廉租金提供给五保户、孤寡老人或相关弱势群体居住。
对无能力建房、希望投靠亲友的农户,允许其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与亲友通过协议约定方式依法依规合建共住房屋。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