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长三角及珠三角  > 正文

江苏34万户小微企业 未来三年可减免税64亿元

2014-04-28 09:33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苏国穗 记者 徐晓风)江苏小微企业发展再迎来政策利好。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再扩围,即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10万元。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就此政策又发布相关公告,首次将核定征收小微企业纳入此优惠范围,同时取消相应审批制度。据江苏省国税部门统计,江苏有15.39万户小微企业将受惠于此。

  新政明确,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 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征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的优惠税率。新政适用时间至2016年底。据江苏省国税局测算,在国税部门管户中,目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18.19万户,对照新政,预计今年新增受惠小型微利企业15.39万户,增幅达84%,新增减免所得税6.16亿元,增幅达86%。预计未来三年江苏小微企业累计可减免所得税64.18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呈大幅度放宽趋势。优惠界定指数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从2010年的3万元放宽到2012年的6万元,今年又放宽到10万元。一大批小型微利企业获得了更大的成长空间。据介绍,江苏省国税局已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该政策;同时简化减免税办税程序,对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包括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以及新办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在2014年季度预缴申报时直接享受。

[责任编辑: 杨丽]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