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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两地或将试点不动产登记

2014-04-15 09:18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国土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再制定实施细则,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再全省铺开。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并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随着制度建立完善,适时组织地方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

  深圳是此次不动产登记调研工作的第一站。副部长胡存智强调,深圳应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完善不动产物权管理制度;进一步理清土地与地上物之间的关系,并尽快确定相关规则;加强地籍调查和地政管理;要进一步探讨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区分。要推进试点工作,深圳市应进一步考虑试点内容和方法及其示范意义。

  有媒体报道,国土部已选择了南京、宁波、郑州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但首批试点城市里没有北上广深一线城市。据《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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