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艳姿 通讯员/郑邦耀)昨日,佛山市南海区发出区内首个“零首付”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笔者获悉,“零首付”与“一元公司”同属本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内容,通过股东认缴的方式,自主约定出资年限,并免除实收资本验资环节,达到0元注册登记的目的,降低工商注册资本登记的门槛。
当天上午,庞德熙带着准备好的资料走入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他申请注册成立一家自然人独资的纺织销售公司。若按照原《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他应一次性缴足认缴的100万元注册资本,并在登记时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100万元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在办理登记注册时,还要向登记机关缴纳共计810元登记注册费用。
但在昨日的注册登记过程中,上述费用都被省略了。“在此公司注册中,零首付包含两重意思,一个是注册资本的零首付,一个是登记注册规费的全部减免,其中登记规费的减免优惠政策暂定执行至今年底。”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钟映梅表示,“零首付”与“一元公司”都旨在降低工商注册资本登记的门槛,不同的是,“一元公司”代表的是注册资本准入限制门槛的降低,而“零首付”是对出资年限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改革,以庞德熙“领证”为例,就是将原须一次性到账的100万元资本,由投资人自行在章程中约定,分5年“可无限次分期付款”,其中登记注册时可以“零首付”。
钟映梅表示,虽然“零首付”与“一元公司”在现行的新规中都是可行的,但一直以来民众形成的主观感觉是,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实力,所以之前仍然有许多市民选择较大金额的注册资本,相应的投资成本及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新规的“零首付”可以很好地减少投资者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初始创业者或自有可支配资金不多的自然人有限公司。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条件改革前后对比
最低注册 资本 | 出资 年限 | 实收验资 报告 | 办证费用 | |
改革前 | 10万元 | 一次性缴付,不可分期 | 必需 |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为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加收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四。另加十元工本费 |
改革后 | 不限 | 股东在章程中自主约定 | 不需要 | 今年12月31日前全免 |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