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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

2013-12-12 09:47 来源:中国证券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1日,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拟全面实施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计划到202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

  广东省表示,将抓紧编制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城市人民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同时积极试点,探索建立与当地城市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相适应的城市公共交通主导方式和发展模式。

  《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网络。首先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停靠站及城市水上客运码头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要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运营体系。加快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到2020年底前建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要枢纽,覆盖珠三角区域内主要城镇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

  其次,构建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和发展多层次公共交通服务。不断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结构,积极构建快线、干线、支线三层次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快速公交、直达公交、大站快车、观光巴士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模式,满足不同层次、差别化的出行需求等。

  第三,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和发展绿色交通。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城市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老旧公共汽电车和“黄标车”提前报废。继续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各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要优先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其中珠三角地区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发展现代有轨电车。深入推进珠三角地区公交电动化试点,加快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规划、用地等环节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探索不同充电技术路线和新型商业模式,推动纯电动公交车在珠三角地区公共交通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不断优化新能源公交车发展环境。

  《意见》强调创新公共交通管理,探索和推行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特许经营等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和资源集约化水平。探索建立统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组织的一体化管理机制,推动轨道交通与地面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和应急联动。(记者 朱文彬)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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