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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2013-11-28 11:19 来源:新快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的精神,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做到令行禁止。

  省纪委强调,要将执行上述规定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公开有关工作措施,避免在生产和流通环节造成浪费,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进一步巩固深化纠正“四风”的成果。(记者黄琼 通讯员粤纪宣)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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