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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轮候细则出台 每月底“派号”

2013-05-07 0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6日公布《公共租赁房轮候实施细则》,当中明确每月最后一天随机产生当月轮候号。

  广州着重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均纳入公共租赁房范围。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建设,实行轮候分配。

  根据《细则》规定,广州公共租赁房设立轮候册,分成三个序列:正在享受或已提交廉租房申请者、正在轮候经济适用房的、新申请对象。三个序列轮候册的轮候号按相同方式产生,即申请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后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各序列当月的轮候号,取得轮候号的申请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轮候号先后顺序进入相应序列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提醒,轮候系统会在当月最后一天集中处理当月全市所有成功递交的申请,并自动随机产生该月份的轮候号顺序。下个月产生的轮候号自动排在上个月产生的轮候号之后,因此,市民无需扎堆在同一天提交申请。

  据了解,广州公租房配租标准具体为:1人家庭分配一房;2人家庭一房一厅;3人家庭二房一厅;4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或三房一厅;5人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

  公共租赁房租金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方式,即公租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再给予承租者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

  此外,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有重大疾病、三级以上残疾人家庭;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的家庭;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特困家庭;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劳动模范;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等,将获优先配租机会,优先对象只享受一次优先配租机会。

  配租名单需向社会公示并复核申请资格。有五种情形者即注销轮候号: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已获得配租、五年内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申请将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变更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以及独立申请的单身人士在轮候期间去世或迁出本市户籍的。(记者 王华 纪辛)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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