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调整2013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农居民平均养老金达到685元/月,相当于国家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55元/月的12倍。企业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也调至2040元/月。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企业退休人员和村社区退休人员)。2013年1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样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
调整后,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每人每月发放95元定额部分。二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201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3年1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次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目前,东莞农居民平均养老金为562.66元/月,以农居民平均养老金为例,此次调整的计算方法为,原农居民平均养老金562.66元/月+95元/月+562.66元/月×5%=685元/月。这相当于国家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2倍。
除了普遍调整外,新政策对特殊人群给予适当倾斜。
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正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由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专项津贴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2013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2013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领取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对于普遍调整后养老保险待遇已经达到或超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待遇水平的,本次调整不再倾斜。
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720元,不列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东莞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随退休人员2013年4月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记者/段思午)
■新闻背景
城乡养老一体化
东莞先行12年
2011年,国务院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基础养老金与新农保相同。
今年3月,广东省公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而东莞早在2001年就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施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东莞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按照统账结合的模式,将本市户籍年满20周岁以上未能进入职保制度的农居民均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这一做法比新农保政策出台还早了8年。2010年1月起,东莞加快了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的脚步,采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通过财政投入和个人缴费,解决农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东莞农居民参保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个人缴费比例8%,各级财政缴费比例11%。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