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4月1日电 (王华 罗晓晴)广州市政府4月1日出台相关规定,提出要在广州设立扶持资金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每年补贴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将主要用于奖励新设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平台,给予金融高管人员住房补贴、补贴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项目等方面。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当天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设立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扶持资金,其中具体奖励措施包括:对新设立和新迁入法人金融机构按照注册资本规模给予最高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对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对新设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该笔资金还将用于支持现有在穗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对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按利润情况给予补贴,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对在穗金融机构增资扩股给予奖励;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30万元的补贴等。
广州还将设立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研究成果奖;对设立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等均给予补助;对举办金融交易博览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图书“金羊奖”评选等相关项目给予补助等,以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广州金融业税收由2006年的66.9亿元增至2012年的205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广州还在天河区规划建设总面积7.5平方公里的广州国际金融城,打造广州版“华尔街”,并于2012年底推出起步区首批9宗地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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