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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维持1元 暂不调整

2012-03-21 13: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20日起,国内成品油价格大幅上涨,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油价上涨造成的压力。

  据了解,当前上海93号汽油从7.79元/升涨至8.27元/升,已超过了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1元所对应的7.22元升的油价上限。为缓解油价上涨的影响,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2011年6月听证通过的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规定,“燃油附加费”执行周期为一年,其间收费标准保持稳定。对油价超出7.22元/升部分由政府对驾驶员给予临时性油价补贴,以确保驾驶员收入不受油价波动影响。因此,上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仍维持1元,暂不调整。 (记者 沈文敏)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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