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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两节期间严打价格违法行为

2013-12-27 10:10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两节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监管,突出对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和铁路、公路、出租车等客运服务价格的监测和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区域性特色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突出对具有地方民俗、民族特色食品、餐饮价格的监控,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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