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年的虚拟运营商业务试点即将到期,现有42家虚拟运营商业绩表现普遍不理想,未来发展前景尚存诸多变数。
事实上,虚拟运营商在诞生伊始就面临较为严峻的生存环境。直白地讲,虚拟运营商如同加盟店,从基础运营商那里批发进货后再贴上自己的标签转售给消费者。这一先天的弱势地位直接导致虚拟运营商屡屡面临批零倒挂、号卡资源不足等现实问题,由此束缚了互联网创新思维的释放。更为关键的是,目前国内的通讯市场需求基本处于饱和状态,业内主要依靠2G、3G向4G技术升级来争抢利润蛋糕。显然,在移动通讯市场的存量竞争中,虚拟运营商无论是硬件设备投入还是软性专业技能均无法与盘踞已久的基础运营商比肩,不得不另辟蹊径,通过对短信、话音、流量等电信产品进行再加工与包装吸引消费者的关注。此外,虚拟运营商170号卡还会因屏蔽防控技术滞后而遭受垃圾短信的频繁骚扰,成为其业务发展中的又一大“硬伤”。
其实,虚拟运营商以业务分食抢夺者的身份踏入市场,必然要直面重重压力与考验。纵览海外,欧美国家的虚拟运营商在业务启动阶段市场份额仅占0.5%左右,境遇似乎比如今的国内同行更为惨淡。其中,首尝电信业租赁网络运营的挪威Sense公司,在当时基础运营商和管制政策的双重挤压下更是以破产收场。但无论如何,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搅动了原本沉寂的移动通讯市场。就国内现状而言,虚拟运营商无月租、流量不清零等优惠内容的接连推出,已然倒逼传统三大运营商在资费与服务方面做出了相应的改进。以此而论,在电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是大势所趋,虚拟运营商的出现符合我国移动通讯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理应得到合理的引导与扶持。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囿于专业实力相对羸弱,虚拟运营商无法在与基础运营商的同质化竞争中胜出,只有深耕小众市场才可能在差异化竞争中成功突围。其中,将电信虚拟业务与自身主业相融合、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提高传统行业的服务能力就成为虚拟运营商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例如,阿里巴巴将其170号段与淘宝和天猫捆绑,在让客户得享多样化购物返利的同时,也拓展了通信业务市场;又如,蜗牛移动在手游平台上推出游戏下载免4G流量费的活动,也让消费者感到耳目一新,其运营思路与阿里巴巴如出一辙。这些新兴业务生态极大地活跃了市场,让互联网思维在传统领域获得了生根的土壤,前景可期。
可见,我们不能因初创阶段整体业绩表现低迷就否认虚拟运营商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伴随着我国移动通讯行业网运分离以及电信领域混合所有制等深层次改革的提速,虚拟运营商的发展空间必将得到扩容,而广大消费者则会成为市场演绎的最大获益方。 马红漫(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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