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0月14日电(记者李丹)iPhone6、iPhone6Plus尚未在中国大陆发售,有不少“海淘族”早已通过国外购物网等渠道“尝鲜”。不过,近日海关加大对iPhone6邮包的查验力度,截至10月13日,399台从境外邮寄回来的iPhone6被“扣留”在长沙海关,其中124台必须退运。
长沙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人龚先明介绍,查扣的“海淘”iPhone6来源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日本、美国和香港。国庆黄金周达到高峰,最多一天查扣了86部。其中,市民个人“海淘”入境居多,大部分邮包中只有1部手机,少数装有2部,最多的一个邮包达到7部。
根据海关总署规定,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1000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因此,个人邮寄一部自用的iPhone6,虽然价值超过1000元,也可以缴税入境,征税标准与旅客携带入境的征税标准一致。目前,长沙海关主要参考中国香港市场,比如iPhone6(16G)的完税价格为4000元人民币,乘以10%的税率,应缴纳税款为400元。
龚先明说,如果同时邮寄两部及以上的,就必须按照货物进行报关或者办理退运手续。我国规定,手机作为商品进口,必须在从境外发出前,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和《自动进口许可证》,因此实际上,已经邮寄入境的手机难以按照货物报关,只能退运。他建议,通过海淘网站购买iPhone6,最好每次买少数几台,限于合理自用或赠送亲友,并叮嘱卖家每个邮包只放一台手机,避免被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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