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主计总处”日前公布最新家庭收支调查显示,2015年台湾有约167.7万户家庭(占总户数20%)入不敷出。这些家庭去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约32万元(新台币,下同),消费支出约33.85万元。
据台湾中央社4日报道,2015年台湾家庭户数共838万6495户,平均每户所得总额122.46万元,较2014年增长0.9%;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额(所得总额扣掉非消费支出)为96.5万元,较2014年增长0.8%;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额31.1万元,较2014年增长2.5%。
若将家庭可支配所得按户数由高至低分成五组,每组约167.7万户,2015年所得最高的20%家庭每户可支配所得为194万元,较2014年增长1.03%;去年所得最低20%家庭中,每户平均可支配所得约32万元,较2014年增长1%。
但去年台湾家庭高低所得差距达6.06倍,较2014年微增0.01倍,为连续5年下降后再次微升。
调查还显示,台湾所得最高的20%家庭2015年平均可支配所得193.97万元,平均消费支出126.9万元,去年平均每户储蓄67.67万元,储蓄率高达34.58%,高于台湾40%家庭1年的可支配所得。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