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黄姓外科医师与妻子分居,妻子要求履行同居义务,审理时他表示,受不了妻子一切向钱看,每月30万(新台币,下同)薪水只给他2000元零用,还怪他为何不选皮肤科赚钱较容易;台南地方法院判决妻子败诉。
黄姓外科医师原在台南市某医院任职,六年前与上班族的妻子交往后结婚。黄说,未料办完喜事的隔天,妻子就拿走他的提款卡,并规定每月薪水30万要缴库由老婆管理,他只能留两千元花用。
黄姓医师向法官表示,他每天下班回家,妻子就会拿走他的皮夹,检查还剩多少钱;如果有花费,就不断追问钱花到那里去,让他饱受精神压力。
“皮肤科赚一个月,外科要做一年,你为何不转科?”黄某抱怨妻子除掌握经济大权,还时常批评他为何不选择皮肤科,要从事工作量大、赚钱又少的外科;他想置产,妻子也要求登记二分之一产权。
黄某的律师陈述,黄个性老实,一直不敢跟父母透露婚姻出现问题,直到三年前受不了,才向父母告知婚姻问题。黄的父母向亲家反映,黄某妻子才把提款卡还给丈夫。
三年前黄某跟妻子分房睡,夫妻的感情渐行渐远,去年转到其他医院任职,并且搬回高雄老家;黄某妻子多次要求丈夫返家未果,透过律师向法院提起履行同居义务的诉讼。
黄某透过律师指妻子要求同居的举动“矫情”,因今年八月高雄气爆,黄的老家距现场不到一百米,远在岛外的朋友都打电话关心,妻子却不曾闻问,两人分居三年多,现在才提出履行同居不合情理。
黄某妻子律师虽否认黄的说法,但未提出资料佐证。台南地院审理后认为,“民法”规定夫妻有同居义务,但若有正当理由不在此限;黄某与妻子分居前感情已不睦,且黄妻也没提出为维系婚姻做出努力的证据,全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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