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10月8日电 (记者 朱晓颖 陈立宇)“要公平,反歧视!身份证,‘六改四’!”8日,包括有台湾“立法委员”、党派代表、民间团体等在内的数十人士,在台大校友馆振臂高呼,呼吁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时间从六年缩短至四年,与外籍配偶取证时间齐平。
“近四十万陆配不是二等公民,台湾也是我的家”,当天,台大校友会馆内悬挂多处显眼条幅,表明发声人立场。
中华妇女党主席涂明慧表示,台湾陆委会网站上公布,为落实“大陆与外籍配偶权益平衡”政策,已拟具两岸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参酌外籍配偶制度,调整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为4年至8年,本修正草案业于2012年11月14日送请“立法院”审议,然在“立法院”整整“躺”了快两年,迄今音讯全无。“我们提出严正抗议,呼吁尽快通过‘立法’,保障大陆配偶权益,以维护公平正义。”
“最早陆配来台,生活艰辛,没有劳动保障,没有工作权。十五年来,步步争取,今天仍要力求公平、公正、无歧视的空间。”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说。
来自湖南邵东的李小红嫁至台湾三年,尚未取得当地身份证,回想起遭受的种种不公,忿忿落泪,“银行开户、儿子读书都需要老公担保,来台湾也要老公担保,如果老公不签字,我连见亲生儿子的权力都没有。一言难尽。”
“立法委员”潘维刚、蔡锦隆也参与了当天活动。
同为女性的潘维刚认为,大陆女性嫁到台湾,成为“台湾媳妇”、“台湾之子”母亲,融入台湾大家庭、进出无障碍,顺理成章。她表态,将支持两岸关系条例第17条修订,并力促其加速,期待陆配取证时间能缩短至四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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