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通部门估计,去年台湾地区因车祸死伤增加的社会损失,高达新台币4748亿元(约合973.1亿元人民币,下同),比前一次于2010年所做的调查,增加近1000亿元。
台湾“中央社”援引台当局“交通部”运输研究所的数据,因车祸而死亡及受伤的民众,除需要花费医疗费用,还会丧失生产力、降低生活质量,所有人力的受损,都会增加社会损失。
“运研所”在2010年了一项调查,当年台湾地区发生21万9651件车祸,造成2047人失去生命,29万3764人受伤;估计社会增加约3817亿元损失,占当年GDP 2.8%。
“运研所”分析,2010年车祸死亡的民众使社会损失约322亿元,而车祸受伤的民众使社会损失约3495亿元,代表每增加1人车祸死亡,社会增加约1600万元损失,每增加1人车祸受伤,社会增加约100万元损失。
台当局“交通部”统计,2013年有1928人在车祸中死亡,另37万3568位民众车祸受伤。
“运研所”推估计,台湾地区2013年因车祸而增加的损失,增加4748亿元,占年当年GDP约3.3%。
报道指出,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台湾车祸死亡人数比2010年少,但受伤人数增加,造成的社会损失反而更多。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