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郑姓男子向林姓男子所经营的小吃摊点餐,赊账不成,竟双手各拿1把刀砍伤林姓男子,台湾高等法院依伤害罪判处2年徒刑。
根据判决书指出,郑姓男子于2012年7月间在台北市北投区清江路上林姓男子经营的小吃摊,点了炒饭、炒面及烩饭等共计新台币185元的餐点后,到隔壁的洗衣点等待林姓男子妻子送餐,向林妻表示身上没钱,想赊账。
郑姓男子不满林妻说他吃东西不给钱,先对小吃摊大声叫骂,后因不满林姓男子质问他何以如此大声叫嚣,再持铁棍攻击林姓男子,遭林姓男子压制后竟愤而双手各持1把刀,挥砍林姓男子脸及胸部。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郑姓男子两次至小吃摊叫骂,又因不满林姓男子质问他为何叫嚣、干扰其做生意,持铁棍攻击未遂后,双手分持剁骨厚刀、水果刀行凶,被害人到庭时左耳垂至左嘴角仍留有一长条明显可见的伤疤,依杀人未遂罪判处郑姓男子6年6月徒刑。
高院审理认为,郑姓男子与林姓男子无重大仇怨,也曾为林姓男子的小吃摊刷油漆,此事件应属临时起意,见林姓男子伤后昏厥时,仅径自离去,未继续攻击,应无杀人犯意,改依伤害罪判刑2年;检方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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