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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米冒充台湾米是疏失?业者累犯或故意隐瞒

2013-08-28 13: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泉顺食品公司的山水佳长米,用外来米冒装台湾米,台湾“农粮署”重罚20万(新台币,下同)、限期改善并列入追踪抽检,但这次是业者第19次违规事件,过去2年内就有18次的累犯记录;“农粮署长”李苍郎怒批,无法接受业者的作业疏失说法,“农粮署”官员已到碾米工厂厘清是否为故意隐瞒。

  业者在被爆出用外来米伪装台湾米后,公司便声称是作业流程管控上出问题,误将产地标成台湾,而导致异型米超标,宣称混杂的外来米绝不是劣质米,愿负起责任马上更正长米的错误产地包装,并提供消费者与卖场做换货服务。

  为维护市售米质量,“农粮署”每月都会办理市售米抽检,每季抽检件数250件,每年抽检件数超过1000件以上,前年山水米被抽检出8件不合格件数、去年抽验不合格件数10件,两年内就有18次违法行为,其中5次是包装标示不合格,但都在限期内改善,所以并没有对业者开罚。

  李苍郎怒批,累犯山水米行径嚣张,强调1个月内没改善将再罚20万,连3次将撤销粮商资格;根据“粮食管理法”,遭查获品种不符者将要求立即下架,并限期2周改善问题,若不改善将罚1万到6万元罚锾,若处罚3次未改进,将废除粮商登记执照。

  “农粮署”仅针对在包装标示白米品种的业者鉴定品种;去年消保官检验出9成包装不实的市售米,实际白米品种与外包装宣称的品种完全不符,不合格业者宣称作业过程有疏失,或是辩称是农民改种其他品种,将责任推给农民。

  目前没有法令强制业者于外包装上标示白米品种,而“农粮署”每月办理的白米例行检验,仅针对标示及质量进行检验,首次发生进口米混充台湾米案例,“农粮署”将扩大市售米抽验,考虑将白米品种鉴定纳入例行检测中。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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