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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亚太合作促转型 台多项优惠发展四高端产业

2013-08-20 15:23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台湾当局正式推动实施“自由经济示范区”第一阶段计划,开启台湾自2002年加入WTO后的新一波经济自由化进程。规划建设示范区是马英九当局为应对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新形势、促进台湾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部署,其推动与落实势必对未来台湾经济及两岸经贸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历经多年筹划今年实施

  2009年,美国提出“重返亚洲”战略,并将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列为重要一环,使TPP日益成为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形式。为避免经济被边缘化的危机,马英九当局提出“8年内加入TPP”的目标,但由于TPP门槛很高,若按照TPP标准实施自由化,台湾势将面临巨大冲击。为积累自由化经验,尽快与TPP接轨,最终实现将台湾建设成“自由贸易岛”的目标,马英九当局公开提出将在高雄等地规划自由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试点,并将其纳入“黄金十年”竞选纲领中。

  马英九成功连任后,即委任台湾“经建会主委”尹启铭全权负责示范区的规划工作。2012年11月底,尹启铭曾公开表示示范区框架基本确定,将推动台湾成为“亚太自由经贸中心”,重点发展“亚太产业创新整合、新世代国际物流、国际人才培训、亚洲重症与观光医疗中心、农产品加值运销”等5大中心。外界预计示范区方案离正式公布仅差“临门一脚”,但由于马英九当局启动新一轮“内阁”改组,加之示范区初步规划方案尚未公布就已在岛内引发强烈争议,使示范区方案始终“难产”。2013年2月,管中闵接替尹启铭任“经建会主委”,公开表示示范区规划太过庞杂,将进行缩减调整,以加快推动速度。3月27日,台湾“行政院长”江宜桦主持政务会议,听取“经建会”的“示范区规划方案”,最终敲定规划方案。

  应对亚太合作促经济转型

  马英九当局建设示范区并非一时兴起,而是为应对亚太区域合作新形势及促进台湾经济转型升级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首先,为加入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创造条件,避免经济被边缘化的危机。自本世纪以来,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如火如荼地进行,以东盟为核心的“10+1”、“10+3”加速推进,与此同时,近年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TPP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也加快推动。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台湾长期游离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机制外,经济被边缘化的危机日益加深。为摆脱困境,马英九当局不断加快推动对外签署FTA的进程,并加强对外沟通与游说,力图挤进RCEP和TPP。马英九当局希望通过设立示范区,积累自由化经验,为最终参与更多区域经济整合创造条件。

  其次,促进经济自由化与国际化,为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活力。台湾作为典型海岛型经济体,经济运行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托外部市场,因此促进经济自由化、更大程度地融入国际市场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必要选择。二战后,台湾曾先后于上世纪60年代、80年代及本世纪初启动3波经济自由化进程,每波经济自由化都为经济后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值得注意的是,自2002年加入WTO后,台湾经济自由化停滞不前,特别是与韩国等竞争对手相比,自由化步伐明显放慢,严重制约了台湾经济的转型发展。马英九当局希望通过设立示范区来启动自入世后的新一波经济自由化,最终实现将台湾打造成“自由贸易岛”的目标。

  再次,提升经济发展动能,促进经济向创新驱动型方向发展。自本世纪以来,台湾经济转型进入瓶颈期,经济发展动力明显不足。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后,台湾经济结构深层次性弊端日渐暴露,近几十年来所形成的产业与需求结构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提升经济发展动力,马英九当局于去年出台系统性的“经济动能推升方案”,并将建设自由经济示范区列为其中重要内容,希望借此打破目前“闷经济”的局面,促进岛内产业顺利转型升级。

  大幅松绑限制开放市场

  根据台湾“行政院”公布的材料,示范区规划方案以自由化、国际化与前瞻性为核心理念,大幅松绑物流、人流及资金流限制,落实市场开放,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分两阶段推动。第一阶段最初规划将台湾已设立的“台北港、台中港、基隆港、高雄港、苏澳港”及“桃园国际航空城”的“五海一空”等6个自由贸易港区直接升级为示范区,但在岛内压力下增加台南安平港及屏东农业生技园区,使第一阶段试点增至8个。台湾当局主要希望利用这些试点“境内关外”核心优势,通过“前店后厂”的模式,结合临近县市的各类产业园区,于北中南地区同步推动,第二阶段则待“示范区特别法”通过后推动。

  二是在人才、租税等方面制定多项优惠政策。为建设全面自由化、国际化的优良经商环境,马英九当局将实施“突破法规限制,创新管理机制”的策略,在租税、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包括放宽岛外白领专业人士工作限制、农工原料及货品免税自由输出入、开放服务业市场并放宽投资限制、简化土地使用并提供租税优惠以及建立高效率的单一窗口服务。此外,在符合实质投资的条件下,允许区内企业在海外所得汇回、取得专利技术、雇聘岛外人才、从事研究发展及设立营运总部等5大方面享有合宜的租税优惠。

  三是重点发展4大高端产业。台湾“经建会”初步规划在示范区重点发展智慧运筹、国际医疗及农业加值等产业,同时推动不限产业的国际产业合作,利用岛外资金及技术,结合台湾产业链优势及商品化的能力,开拓大陆及其他新兴市场。此外,还规划纳入金融等其他产业。

  四是对大陆采取较积极的开放政策,但仍与外资相区别。马英九当局公开表示将推动示范区与大陆特区开展“区对区”的合作,将示范区打造为吸引跨国企业前来投资的区域经济集成平台。但马英九当局对大陆资金、人员等入区仍拟制定差别化政策,如对外资拟给予超WTO待遇,对陆资投资制造业比照外资,但须经过事前审查,陆资投资服务业待遇比照WTO,但不会一步到位,会逐一审查,且暂时无法获得WTO待遇。(王敏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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