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劳动部”拟定,要求雇主对夜间工作者实施强制健检。(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8月18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当局“劳动部职安署”昨日预告新规定,拟要求雇主对长期夜班劳工强制额外实施健康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心电图等,预估有167万劳工受惠,最快下半年公告、明年实施,违规雇主将被罚3万至15万元新台币。
台当局“劳动部”此前研究发现,长期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工,如护理师、超商店员、制造业生产线劳工等,易发生疲劳、睡眠障碍,加重心血管与肝脏疾病负担,因此台“立法院”上个会期就有“立委”提案,希望能建立夜班劳工健康数据库。
依据现行台湾地区“职安法”规定,雇主雇用劳工时,要施行体格检查,在职劳工年满65岁者,每年检查1次;40岁以上未满65岁者,每3年检查1次;未满40岁者,每5年检查1次。另外,从事高温作业、游离辐射作业、噪音作业,或接触特殊化学材料等31项作业的劳工,雇主每年应帮劳工健检1次。
台当局“劳动部职安署”表示,目前已搜集完整资料,未来将先试办两年夜间工作者健检,若确实有危害,将纳入劳工健康保护法,规范雇主每年帮劳工健检。
依据台当局“劳动部职安署”规划的草案,“夜间”的定义分为“天数、时数”两种计算方式,时数是22时至6时,只要在此区间工作3小时以上就符合;天数计算为在夜间时段达3小时的天数达每月工作日数1/2,且累积日数达6个月以上,就属于长期夜班;另每年夜间工作时数累计达700小时也视为长期夜间工作。(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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