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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农民合伙农场:栽下“摇钱树”,如何长成大产业?

2015-01-13 10:52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树葡萄原名嘉宝果,1962年引入台湾后,由于长势好、利润高,深受台湾农民喜爱。2013年,台农陈吉昌与闽农纪勇惠开办了全省首家闽台农民合伙农场,联手在漳州种植树葡萄。随着合作渐入佳境,他们又计划延长树葡萄的产业链,寻觅更大的发展空间。

  栽下“摇钱树”,如何长成大产业?

  ——首家闽台合伙农场探索发展新路

  陈吉昌与纪勇惠(左)正在交流树葡萄种植经验。郑爱国 摄

  东南网1月13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郑爱国 黄国轩)

  一棵树葡萄开启新合作

  去年,对陈吉昌和纪勇惠来说,真是蛮拼的一年。11月,他们刚收获了最新一季的树葡萄,市场价达到每公斤400元;12月底,就有厦门客户从农场购走了一株30年树龄的树葡萄,价格高达12万元。

  陈吉昌来自台湾云林县,上世纪90年代曾在仙游开办种猪场,当时纪勇惠是其在龙海的猪苗经销商。后来,养殖业因环保问题面临调整,陈吉昌便回到台湾寻找出路。在农业专家的推荐下,种植树葡萄成为了陈吉昌的新选择。

  2005年,陈吉昌从台湾引进一批树葡萄,将其中300株树苗半卖半送给纪勇惠试种。两年半后,纪勇惠大赚20多万元。这让他们决定深入合作,由陈吉昌提供苗木、资金、技术,纪勇惠负责栽培、管理、开拓市场。2013年,当地工商部门在推广家庭农场时,发现了让人眼前一亮的“吉勇模式”,便将其作为行政指导的重要对象,引导其进行登记造册。

  “当时,树葡萄种植已经初具规模,是闽台农业合作的一个范本,但还需要一个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来形成自己的品牌。”龙海市浮宫工商所副所长洪建辉说。2013年4月24日,龙海市吉勇果蔬闽台合作农场成立。这是我省首家闽台农民合伙农场。

  在福建农林大学教授何均琳看来,相较于传统的闽台农业合作,这种合伙农场模式具有更强的创新性。“尽管2005年以后,福建开始允许台湾投资者,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在福建投资,但仍以台商独资为主。”何均琳认为,两岸农民合作经营农场,可以更好地发挥两地农业优势,引进更多的台湾先进技术、良种和人才,培育大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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