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唐柳雯)记者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了解到,2015年6月2日,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发表《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中国基金业协会及时关注到有关情况并就该公开信发表答记者问,强调私募基金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同时移交中国证监会进行查处。日前,该案的调查审理工作已经结束。2015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宝银及法定代表人崔军作出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宝银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上海宝银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给予崔军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2015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宁夏证监局对上海宝银及崔军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宝银未按《证券法》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决定给予上海宝银警告并处以40万元行政罚款,给予崔军警告并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
协会表示,拥护和支持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行业加强监管,督促行业规范发展。中国基金业协会衷心希望全行业充分吸取本案有关教训,提高合规意识,不断加强自律,坚守法规底线,共同维护好行业秩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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