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31 日晚5 点,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出台。
国务院同时宣布,将于5 月1 日开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
据国务院公告显示,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 万元。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存款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 万元;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每6 个月交纳一次保费等。
我们认为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对市场的影响主要有:对银行股影响偏负面。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预示着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缴纳保费,有点类似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对银行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 万元,会影响高于50 万的储户转移部分资产,以获得更安全或更高的收益,吸储过程中银行必须提供更高的利率才能留住这些资金,再度提高银行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民营银行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有利于更多民营银行的发起成立和经营。
对股市影响偏正面。
对于超过50 万最高偿付限额的资金来说,有从银行挤出的可能,股市也是其中最有可能的选项,当前A 股市场赚钱效应明显,吸引力大,对股市资金面偏暖。直接受益最大的是非银金融机构如券商、保险等。
[责任编辑: 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