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媛)6月24日,刚刚被“罢免”的上海家化前总经理王茁将与上海家化“对簿公堂”。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开庭审议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王茁与家化劳动争议一案。
王茁称,自己既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不存在失职的情形,被解雇是董事长在蓄意报复自己。上海家化方面则回应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全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召开和表决,整个流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相信仲裁会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
王茁于2012年12月18日开始担任上海家化总经理一职,2013年11月19日与家化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5月12日,家化以当日通知、当日召开的方式,作出了解除其总经理职务及董事职务的董事会决议,理由是:“公司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事宜的主要责任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5月13日,家化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6月12日,上海家化召开股东大会,王茁总经理和董事职位被正式罢免。
昨日,新京报记者获得了王茁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王茁在申请书中称,家化这一行为本身及程序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内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均不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且所谓的“内控缺陷”也不是在他的任期内发生。
王茁在申请书中表示:自己既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不存在失职的情形,被解雇完全是自己与代表实际控股股东平安信托利益的董事长(谢文坚)因经营战略和理念不同,发生分歧,董事长在蓄意报复自己。
据悉,今日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也将出庭作证,谢文坚本身不会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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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茁自称“得罪”谢文坚
蓄意报复,如何证明?王茁在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进行了陈述。
他说,早在2014年3月11日家化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就同时审阅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股权激励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即在3月11日甚至更早,家化就知道公司内部控制被否,但当时董事会都认可内部控制被否并不是总经理(王茁时任上海家化总经理)的主要责任,否则申请人(王茁)也不会通过解锁对象满足解锁条件的审查。
但是,2014年4月,两件事的发生让王茁和谢文坚的矛盾激化,用王茁的话称,“就此得罪了董事长谢文坚,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两件事分别为,在2014年4月,谢文坚提出将标的额451.9万元人民币的家化供应链优化咨询项目给普华永道,王茁基于“该服务收费可能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4月8日,谢文坚提出了给自己一人安排的股权激励方案,王茁以“董事会不应当只批准董事长一人享受股权激励,而应当从公平角度安排其他二十余名公司骨干一同享有”为由,再次对此提出了质疑。
昨日,记者联系到上海家化,相关负责人给出回应称,上海家化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全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召开和表决,整个流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最终形成以上结果。关于王茁议案,他们相信仲裁会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李媛)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