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鹏)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将面向个人发行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票面年利率最高可达5.41%。
财政部公告称,2014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24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16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4年6月10日至6月19日,2014年6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17年6月10日和2019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从2014年6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四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两期国债由38家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广发银行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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