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今年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
在今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中,上海126亿元,浙江137亿元,广东148亿元,深圳42亿元,江苏174亿元,山东137亿元,北京105亿元,青岛25亿元,江西143亿元,宁夏55亿元。试点地区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
该负责人表示,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主要基于3点考虑:这些地区具有较强的改革试点意愿;上海等6个省(市)通过近年的自发代还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相比其他省份条件更加成熟;北京等4个新增试点地区,地处东部、中部和西部,有一定代表性。
自2011年起,财政部先后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六省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代还试点。该负责人表示,试点在积累经验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如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完全一致,不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和风险控制意识,不利于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为此,经国务院批准,今年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本报记者 赵静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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