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7日电 今日阿里巴巴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IPO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拟在美上市。阿里在文件中表示,在中国运营多个网站的执照被100%由中国公民所有的可变利益实体(VIE)持有。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援引多家赴美上市公司IPO文件中的观点指出,这种方式存在结构不确定性。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称,这些VIE控制在阿里巴巴创始人兼董事长马云的手中,而不是由申请IPO的阿里巴巴所有,并援引分析人士观点称,SEC担心如果一家公司的太多资产以VIE形式持有,那么当地管理层可能免不了想与上市公司剥离,使美国投资者对其投资没有直接的追索权。
不过阿里在文件中显示,这种安排是中国法律的要求。文件中显示,VIE持有的许可证对于阿里巴巴业务至关重要,而阿里巴巴与这些实体的合约令阿里巴巴实质上掌控了所有VIE。但是,阿里巴巴称其要依赖VIE股东来履行其对于阿里巴巴的合约责任。不过文件中还显示,在让阿里巴巴拥有对可变利益实体的控制权方面,这种合同安排的效力可能不如直接的所有权。
据了解,在上世纪90年代,金融顾问设计了这种VIE结构,为的是绕过一些行业禁止外资直接所有权或对此有很大限制的规定,这些行业包括互联网和电信等领域。
VIE结构数年来被众多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广泛使用。它涉及建立两个实体,分别位于中国和海外,中国的实体(即令这种结构得名的VIE)持有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敏感许可证和相关执照;另一个实体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买进该离岸控股公司的股份。中国的实体通常由控股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控制,它依照双方之间的合同向离岸公司支付手续费和使用费。
一段时间,这种结构几乎无人注意,不过这种情况在2011年发生了改变。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援引阿里巴巴的股东雅虎方面消息称,阿里巴巴利用VIE结构将有价值的资产转移出公司,将其置于马云的控制下,这令雅虎倍感意外。
不过阿里巴巴当时表示,这种做法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了公开讨论,目的是为符合中国的监管规定。
此事并不是个案,据涉案律师表示,2011年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了有利于一家网游公司创始人的裁定,从而使这位创始人成功地解除了其VIE和美国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过胡光还表示,每起仲裁都是个案,对其他案件没有约束力影响。
过去几年,SEC力推采用这一结构的中资公司在其年度财报中就VIE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做出更详尽的解释。(中新网IT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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