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中央提出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问责制能否真正“兑现”?
完成调控目标 许多城市基本无望
2013年,中国楼市迎来了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爆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
国务院2013年初出台的“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多地城市为此提出,当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城市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然而,去年,全国许多城市房价都出现明显上涨,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基本无望。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综合数据来看,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完成目标希望渺茫。”
房价问责存在落实难度
严控房价一直是各地贯穿全年的工作,抑制供需两端,统计数据被“压低”,短期内降了温,但未有实质性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调控难以触及地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土地财政,也就难以控制住房价。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主要的40个城市,土地成交额高达14707亿元,同比上涨45%。
“房价调控目标难以实现,严厉问责不能落空。”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总监李国政表示。
不少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作为支柱行业的地位,也决定了问责制落实的难度,“如何问责,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等都会遭遇“软执行”。
经济学者马光远表示,房价调控目标是政府对于百姓的“承诺”,没有完成目标而“爽约”,蒙混过关只会丧失公信力。
亟待建立房价调控长效机制
事实上,除了房价调控年度目标“落空”,个税调控也被“悬空”,除北京外,多城市在执行中未公布房屋交易20%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施细则。
而在历次调控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冲抵调控效果。购房者为了突破家庭限购数量,“假离婚”之类的招数“应运而生”;开发商为了逃避限价监管,拆分精装、毛坯合同变相涨价的行为屡禁不止。最后的结果是房价统计数据下降了,开发商钱也没少赚,但房价上涨的顽疾却难以治愈。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各地年底调控“升级”大多从抑制需求角度出发,虽然可以拉低统计数字,但毕竟“治标不治本”。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将由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下一步既要增加供给,又要释放存量。“楼市调控的任务和责任应下沉给地方,对个别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适时约谈,共同寻找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据新华社
分析
房价控制目标或逐步淡出
今年在市场化改革大幕下,房价会否继续2013年的“高歌猛进”?
业内人士分析,房地产调控或将以“重税收、轻管理”的思路展开,成为2014年楼市调控的主要手段。此外,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今年各大城市都会加大土地供应,而一线城市“人多地少”、供求关系紧张的矛盾未根本改观,二线城市由于市场成长空间较好,且调控政策相对宽松,开发商对各类城市的优质地块都会展开争夺,土地市场的火热情形还将持续,“地王”不可避免。
不过,专家认为,今年“限购、限贷”等措施仍将存在,“房价控制目标、限价、限签”等则可能逐步淡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有明显的区域性,北上广等地的房价很高,但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因此,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或更多地考虑地区差别,给地方政府比较大的自主权,将调控任务和责任下放给地方政府。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