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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假发票利益链:假完税证和假发票从何而来?

2013-05-13 09:1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拿着假发票和假完税证明能领到真的房产证,这并非是捏造的“神话”,但却犹如在“刀尖上跳舞”,风险极大。

  假发票和假完税证造成了国家大量二手房交易税费的流失,扭曲了政策效果,一旦有关部门严查,买卖双方不但要补缴高额税费,还将面临罚款甚至被追究刑责。

  近日,据深圳媒体报道,一位已经办好房产证的尹先生就成为这种“神话”的受害者。通过假完税证明拿到真房产证后,被税务部门追缴各项税费共计18万余元。

  这并不是个案。中原地产北京某门店经理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绕过地税局,使用假完税证明领取真的房产证,近几年已经成为北京二手房市场逃税的秘密手法。

  上述店长表示,京版新国五条细则刚刚出台一个月,“风声很紧”,很多中介人士都暂时停止了这种业务,但不排除过段时间查得松了还会办。

  相比于“修改原房主的契税票日期”、联合地税交税窗口“熟人”两种逃税手段,伪造的假完税证明过户,不仅仅逃掉了卖房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还可能逃掉了买房者应该缴纳的契税。

  这些假完税证和假发票从何而来?它对买卖双方存在着哪些危害?又该如何治理?

  以假乱真

  “发票要吗?要发票吗?”无论是在熙熙攘攘的火车站,还是在人流穿梭的地铁口,这样的叫卖声不时入耳。

  “优惠代开各种正规机打发票,保真,可上网查询。”几乎所有的代开发票名片上都有“正规”、“保真”或者“绝对真票”类似的字眼。

  记者以需要代开二手房个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的名义,拨通了北京胜腾财税有限公司的电话,接线人员表示,“能搞定”。

  “首先你把所要开的税票及数额资料发给我,我会发一个担保链接到你的支付宝账户。你登录支付宝,把款付到支付宝后,我就会安排地税局开税票。然后快递给你,你拿给中介公司去过户。等你过了,再去登录支付宝确认付款。”

  对于记者“逃税被查”的担心,这位接线人员表示很“安全”,“每天像你这样的单子最少有10单,所以你不用担心,基本上都能通过。”

  当记者追问税票来源时,该接线人员表示,“发票其实都是从地税局里搞出来的,都是正规发票。”

  对于上述人士的说法,记者向多位税务专家进行了咨询。一般代开发票的来源有三种:一种是“非正常户”的流失发票,一种是制假分子套用真发票的代码、号码和开票单位的税务登记号制作的假发票,一种是真票假开。

  “非正常户”,也叫“走逃户”或“流失户”,多指办理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但不按规定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不按规定缴销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发票并一走了之的纳税人。

  对于二手房交易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的伪造,税务专家燕冬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有可能是第二种“套码”的方式,也有可能采用的第三种“真票假开”的方式,就是通过在真完税证票上打上假内容,盖假银行章或假征税章后,交给中介和购房者去过户。

  漏税黑洞

  燕冬提醒,上述三种假发票的开具都是违法行为,开具方、购买方和中介方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现在税务征管中的措施还是比较严密的,比如必须先完税后开票。有些卖房者不想交税,加上某些中介推波助澜,号称可以少缴税,这样假税票就出笼了。其实买卖双方都受害了。”燕冬说。

  对于卖方而言,通过假完税证过户后,一旦遇到税务稽查败露,所逃掉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按照规定均应由卖方支付,因此不但会蒙受经济损失,还可能承担刑责。

  对于买方而言,通过假完税证、假发票过户,在地税局系统没有房屋的买卖交税记录,即便侥幸过户获得真房本,但如果日后想卖房时,就会真相大白。

  形形色色的假发票泛滥,使国家的税收遭受巨额流失。据统计,2012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会同公安等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1.2万余件,查处各类非法发票1.35亿余份;各地税务机关共检查企业24万余户,查处违法受票企业10万余户,查处非法发票583万余份,查补税款77.49亿元,加收滞纳金7.62亿元,罚款16.19亿元。

  单就二手房交易税收损失来看,2012年,仅北京市的个税和营业税缴税估算就将近200亿元,采用假完税凭证逃税可能形成的税收损失不能小觑。特别是随着个税征收比例的大幅提升,潜在的偷逃税冲动可能引发的逃税黑洞不能忽视。

  两头严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呈现智能化、专业化趋势,有些甚至已经形成分工明确、组织细化的产业链条。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在从制度建设和根本性措施上研究解决发票违法犯罪问题的同时,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一方面,严厉打击假发票“卖方市场”。2012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1.2万件(其中,税务机关查处案件9万余件),打掉发票犯罪团伙660个,捣毁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犯罪窝点138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873名。

  另一方面,全面整治发票“买方市场”。各地税务机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2012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7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4万余户,查处违法受票企业10万余户。

  此外,重点检查行业发票。各地税务机关对金融、保险、广告、餐饮娱乐、药品与医疗器械、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电信和石油石化等发票违法问题高发、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2012年,共检查企业近20万余户,查处发票违法企业8万户,查补税款62.7亿元,罚款及滞纳金近18亿元。

  燕冬建议,打击假发票,一要控制流出,合理控制新办企业和零税负企业的发票领购,减少流失;二是控制取得,完善监控比对。具体到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上,最好通过房地产系统和地税系统的联网核对来解决。

  “想查都能查出来,就看这种检查是否过分影响效率。”燕冬说。记者 郎雅琼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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