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企业获得自主定价权只是铁路政企分开的外在安排,是否做好了走向市场的内在准备,更加重要。
交通运输部昨天召开发布会,在谈到未来火车票价是否会调整时,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铁路票价应该由有关部门加强监督,但是作为铁路总公司,企业应该有相对的经营自主权。
铁路总公司具有车票定价权是铁路系统改制后必然被授予的权力,如果没有企业自主权,铁道部职能一拆为三的调整就是不完整的。那么,火车票定什么价才合理,靠行政定价永远得不出结论,只能靠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制定并适时调整。企业主导定价,才能使铁路运输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尽管企业经营自主权是铁路政企分开的应有之义,但对于社会由此引发的担心也不能视而不见。不少人担心,企业自主定价后,作为强势一方,会单方面提高票价,加大人们的出行成本。在铁路总公司继承了原铁道部2.66万亿元的庞大债务后,提高票价,特别是一直赔钱的客运票价的理由也十分充足。
如果铁路系统改制后普遍提高了出行成本而服务水平没有明显提高,那么将有违改制初衷。为了避免改制成本转嫁到公众的出行成本上,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不是没有准备。政府财政承担合理的改制成本,并通过强化监督保证铁路原有的公益性,就是预先的应对准备。
不过,如何界定企业自主经营权和监督之间的边界,如何区分企业应承担的法人责任与政府财政可以承担的义务,仍需厘清。不如此,公众的担心就难以消除。
消除人们的担心,首先要去除行政职能附加在火车票中的溢价。如果火车票价中无需包含行政成本,而能专注于市场供需,那么票价就可以更具合理性。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明确的原铁道部行政职能的部分,如铁路技术标准、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管成本,不应通过火车票价消化。这样,将减少火车票价的非市场性负担。
消除人们的担心,还需要建立起更合理的市场机制。比如铁路运营和建设部分能否进一步拆分,以避免建设资金压力冲击票价?原各铁路分局能否发育成一个个市场主体,通过竞争让票价在不同路段、不同时间实现双向浮动?外来资金能否与铁路总公司竞争?如果能出现这样的全方位竞争局面,在乘客选择权加大后,票价上浮就会得到有效遏制,即使上涨也有高压线。
消除人们的担心,还需要政府的及时跟进。这既包括财政对铁路总公司的政策性亏损进行兜底,也包括对其价格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而不是因其行政级别高就有所保留。
铁路企业获得自主定价权只是铁路政企分开的外在安排,是否做好了走向市场的内在准备,更加重要。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