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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传播还能消费“鲁豫”多久

2016年07月05日 08:40: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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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直播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一天,到《我是演说家》的即将开播,于2015年登陆新三板的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量传播”)看起来发展势头良好。但实际上,该公司在十几年的发展中对陈鲁豫作为明星成员的依赖并没有减少,而在陈鲁豫“友情价”、“活雷锋”支持能量传播的背后,能量传播的业务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也存在疑问。

   以“说”起家 倚重“鲁豫”

   依赖明星股东陈鲁豫、周立波等名嘴们,能量传播由之前的一个小工作室发展成为新三板文化企业,主要产品为栏目、纪录片、品牌服务类节目。其实,能量传播的一路成长很大程度上是依赖陈鲁豫的影响力。

   陈鲁豫作为能量传播的董事,不仅是明星股东,也成为该公司的王牌。之前,能量传播的主打栏目《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曾是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上述两档栏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77%、33.34%和19.05%,占比逐年下降。随后,能量传播新研发的《我是演说家》、《超级演说家》、《我为喜剧狂》等栏目逐渐成为主要盈利点。

   财报显示,2014年和2015年,能量传播营收分别为3.98亿元和3.9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798万元、5060.21万元。尽管业绩看起来不错,但值得注意的是,陈鲁豫仍然作为重要角色活跃在能量传播的多档主打栏目中。也有数据显示,能量传播栏目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七成以上。如此一来,单打“鲁豫牌”的能量传播也难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去年10月,在一场向投资人介绍能量传播发展历程以及规划的活动上,陈鲁豫卖力站台之举就被业内人士戏称“活雷锋”。而以“友情价”力捧能量传播的行为,也让外界对“陈鲁豫自降身价帮衬能量”的猜测一直没有停止。

   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能量传播与陈鲁豫、周立波分别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约定由两人分别担任《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栏目主持人。其中,陈鲁豫合同金额为每集4000元,合同期限为2011-2016年,合作期满无异议自动延续五年;而周立波为每集5万元,期限为2011-2015年。

   以此来看,周立波的劳务报酬是陈鲁豫的10倍多。有业内人士分析,一档40分钟左右的访谈类节目的劳务费仅4000元,应该是陈鲁豫为公司牺牲个人利益,或者把劳务费转化成公司收入。如果以更为可信的市场价来看,陈鲁豫每期节目劳务费10万元,那么每年160期左右的《鲁豫节目》就需要支出1600万元左右,而能量传播2014年的净利润也仅为2798万元。

   A股夭折 退居新三板

   不乏有类似因唐德影视被资本市场青睐而出现赵薇、范冰冰等明星暴增数千万元的造富神话。或许短期的劳务费并不是陈鲁豫关注的重点,作为能量传播背后的明星股东,公司一旦IOP成功,其创富效应才是更多明星股东的最终目标。

   曾被外界看好会是“下一个光线传媒”,即成为下一个由电视节目制作起家而成功上市的影视公司,但能量传播的上市之路却遭夭折。2015年9月,未通过IPO的能量传播成功挂牌新三板,但明星股东陈鲁豫、周立波所持股份升值空间大打折扣。

   据2015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目前陈鲁豫持有能量传播325万股,占比4.1%,为公司第五大股东。同时,知名主持人周立波以200万股持股占比2.52%,也是公司的大腕股东,但两人持股数量分别较之前招股说明书中显示的比例有所下降。

   尽管拥有众多明星股东,但根据能量传播之前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综合毛利率逐年下滑趋势明显。而公司对于《鲁豫有约》以及《壹周立波秀》两档节目依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依赖,有业内人士认为过度依赖大客户也可能影响了公司的IPO。同时,也有券商分析人士指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可能是出于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担忧。

   在深创投华北区总经理刘刚看来,影视公司业务不稳定,但这也不会是审核不通过的主要原因。虽然能量传播近两年业务情况是增长状态,公司业绩增长背后的原因以及该公司业务是否能够带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这些才是更关键的因素。

   新三板缺乏流动性也没有流动性溢价。投行人士王先生指出,“能量传播股价相当于创业板的3折,尽管新三板公司估值低,但不一定具有投资价值”。

   风光与风险共存

   能量传播目前拥有“鲁豫有约”、“壹周立波秀”、“超级演说家”、“我是演说家”等知名品牌,并通过节目成功聚集了众多艺术人才,为节目内容制作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资源。但能量传播也指出,“公司目前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人才资源宝贵,尤其少数核心优秀人才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相对较高,公司对该类人才存在依赖。如果公司出现大量人才流失或核心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从能量传播成立之初的《鲁豫有约》,到影响力减弱后增加的新栏目,可以说公司一直仰仗陈鲁豫。在未来发展战略方面,能量传播还将维持“鲁豫有约”等老品牌的内容,并依靠“鲁豫有约”公众号和“言值”App深度参与移动互联网传播,发挥粉丝经济效应,实现品牌节目的收入延伸。而且,未来不仅是王健林,加入直播的《鲁豫有约》或许还会打造多个网红。可见“鲁豫牌”仍会是能量传播的最主要盈利途径。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表示,明星作为稀缺资源,与公司绑定能增强一定的竞争力。但明星利用自己的吸金效应,成立公司或入股公司,忽略原本支出的艺人出场费直接转化为公司收入,公司利润就会明显增加。这部分利润有可能在资本市场上被放大。

   中国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张京成认为,有些实力并不很雄厚的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公告中,不排除利用明星转化的公司收入,恶意改写盈利能力,为谋上市或资本的案例。能量传播押宝“鲁豫”是公司运营策略的问题,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公司业绩不太好时,如何深度运营和挖掘名人价值是关键。

   能量传播公告还显示,演职人员劳务费、道具、场景等节目制作成本上升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回款周期长存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制播分离存在的作品内容审查风险等。此外,能量传播还面临光线传媒 、唯众传播、东方风行、灿星制作、华策影视、华录百纳、新文化等主要竞争对手。如此一来,押宝“鲁豫牌”的能量传播看上去风光,但背后的风险却不小。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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