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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是法外之地 第三方平台要负责

2015-03-10 13:21 来源:武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新华社电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商事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张茅在回应规范网购市场问题时表示,正在推动电子商务立法。

  针对公众关心的网购假货问题,张茅说,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

  “我们日常消费中有10%是通过网购来的,网购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消费。”张茅说,但同时也出现了夸大宣传、假冒产品较多、商品退货较难等问题。

  他表示,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同时,完善监管方式,也要和电商、互联网企业更好地沟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也要求他们自律。

  “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责任,网络交易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讲诚信、讲信用,维护消费者权益。”张茅说,促进网络购物发展必须规范,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

  张茅说,假冒伪劣涉及每个人利益,也涉及保护知识产权。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如果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有记录,就会进入企业信用档案,企业经营活动就要受到限制。”

  张茅说,必须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让卖假货的企业无法经营,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我们的市场秩序才能根本好转,假冒伪劣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才能减少。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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