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在京东商城“全棉时代”下订单买一箱纸巾,当天下午接到“客服”电话称缺货退款,对方报出了订单的全部信息,汉阳的马女士没有理由不相信这就是京东官方的客服,随后,银行卡里的钱被划走3.8万。
前天下午2点左右,家住王家湾的马女士接到自称是京东商城客服的电话,称马女士在“全棉时代”购买的一箱纸巾缺货,可以办理退款。马女士起初有点疑惑,但该“客服”准确地报出了马女士订单的全部信息:订单号、收货地址、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种订单信息,理论上只有商家和自己才可能掌握,马女士相信了对方。
该“客服”添加了马女士的QQ号,并再次在QQ聊天时给马女士发来订单详情供其核实,该QQ昵称为“京东商城”,对方发来链接请马女士登录退款页面。而马女士用的是iPhone手机,点开该链接后,手机浏览器地址栏上显示的就是“京东商城”,实际上网站是钓鱼网站伪装的。然后,以退款需要输入账号密码等方式,马女士的银行卡信息被钓鱼网站骗走,卡内的3.8万元被悉数卷走。
“一箱纸巾200多元,这下被卷走了三万八”,昨天,马女士的爱人舒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女性朋友是网购达人,但对网络知识知之甚少。舒先生称,骗子利用网络技术诈骗,其实手法上也有漏洞,比如,正常退款时应该联系支付方,但这起诈骗中联系的却是收货方。目前不知道订单信息是从哪个环节泄露的,他们已经向警方提供了诈骗网站链接、骗子转账使用的银行账号、网银登陆的IP地址等信息。
湖北维勒律师事务所蓝应政律师点评:网购行为作为买卖合同行为,经营者的义务首先是交付符合约定的物品,但是区别于传统的交易行为,网购行为中充斥着消费者的众多个人、私密信息,经营者的义务还应当包括妥善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案涉及四方当事人:京东商城,商城维护者;全棉时代,实际经营者;消费者,事件受害者;直接侵权人,利用信息盗取消费者存款。不同主体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对于直接侵权人,已构成刑事犯罪,可能将被定为诈骗或盗窃处罚;对于京东商城和全棉时代,则可能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亦有疏忽的过错,也有一定责任。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