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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加多宝再为广告上法庭 双方庭审大战4小时

2013-08-09 09:30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备受瞩目的广药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日前在广州中院召开诉中禁令听证会。双方历时近4小时,就加多宝广告数字调查机构的权威性,和该案是否符合诉中禁令程序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庭审结果并未当庭公布。

  距离开庭一小时,等待旁听的媒体便在广州中院门口排起了长队,容纳100人的三号法庭座无虚席。但比起今年年初首度涉及诉中禁令的“红罐装潢案”,公堂上的火药味儿略显平和,整个庭审时间也明显缩短,历时不到4小时。

  广东加多宝公司认为,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发布主体为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并不是广东加多宝公司,在发布主体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申请诉中禁令,法院不应予以支持。同时,加多宝认为,广告是基于事实的陈述,广药提出的“难以弥补的损失”没有任何具有说服力的依据,不应该得到支持。

  而广药认为,加多宝引用的凉茶销量数据为2012年1月至9月,但在2012年5月9日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之前,市面上并不存在加多宝品牌的凉茶,因此,即便加多宝所谓的“依据2012年1-3季度销售统计数据”成立,也应该是包括了王老吉品牌的凉茶和加多宝品牌凉茶。而针对加多宝引用的数据发布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广药也对该机构的权威性提出了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广药对该次“诉中禁令”向法院提供了500万元担保金,一旦最终判决结果与“诉中禁令”不符,作为原告的广药需要将担保金额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被告加多宝。但加多宝公司认为,500万的保证金和若实施“诉中禁令”对加多宝带来的损失相比,可谓“九牛一毛”。加多宝表示,今年1月初的“红罐装潢案”虽然尚未判决,但“诉中禁令”的实施已经导致加多宝损失超过10亿元。加多宝因此向法庭提出了反担保申请,即对不采取诉中禁令可能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记者 韩元佳)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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