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NCC)”3日表示,两岸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大陆对台开放因特网接取服务、呼叫中心业务、新增1个离岸呼叫中心试点城市,并开放台湾业者在福建设立合资企业经营电子商务;这些都是台湾业者有意登陆投资经营的业务,未来台湾业者将更容易服务大陆台商,并利用大陆广大市场需求寻得商机。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NCC”今天表示,两岸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大陆向台湾开放因特网接取服务(ISP)、呼叫中心业务(持股不超过50%且无地域限制)、新增1个离岸呼叫中心福建省试点城市(可100%持股独资经营),尤其,大陆还开放台湾业者可在福建设立合资企业经营电子商务(持股不超过55%)。
针对电信服务业开放情形,台“NCC”说,事前多次征询业界意见与进行专业评估,开放大陆业者赴台经营3项第二类电信业务,包括存转网络服务、存取网络服务及数据交换通信服务等3类第二类电信特殊业务。
“NCC”表示,台湾除了取得大陆未于WTO承诺之4项业务外,同时取得大陆业者赴台投资必须为大陆或海外上市电信业者、陆资不得超过50%及不具控制力等承诺,大陆还将避开与台湾固网业者合资经营;此外,服贸协议还设下了个资保护及资安认证等规范。
台“NCC”强调,将持续采分阶段、循序渐进方式,广纳产业界及学者意见,综合考量台湾个资保护、消费者权益、业者利益、信息安全、通讯监察及基础建设安全等因素,秉持“利益极大化、冲击极小化”原则,为台湾争取最大利益。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