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来,各地经济适用房的确盖了不少,可是住进去的真正低收入家庭却不多。有网友讥讽道,经适房就是专供公务员的“经济房”。君不见,眼下许多经适房在出生之前,就已经从规划、土地、设计、建筑、资源分配上,领到了它的“特权准生证”。比如在杭州,只要级别能达标,大部分省直机关或市直机关公务员都可以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且经适房面积大、地段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而在北京,一些部委公务员解决住房问题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低价购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修建的经济适用房;二是购买各个部委自行修建的经济适用房或者集资房。这些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低、地段好,溢价高。
经适房的初衷是为帮扶贫困家庭,现在却主要“经济”了公务员,这样的“吃相”实在太难看。由此看来,病入膏肓的经适房政策真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不妨将建造经适房的资源用于建造廉租房和公租房———后者没有产权,寻租者一般兴趣不大,可以保障政府的投入真正用在中低收入家庭。政府还需改进廉租房与公租房的政策,保障租户的利益,让租客拥有与购房者平等的居住权、户籍落户权、子女受教育权等一系列权利。
此外,取消经适房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能在某种程度上把公务员等体制内群体推向商品房市场。一旦这些政策的制定者真正感受到了高房价的压力,其实不用“国十一条”、“国十九条”,说不定哪天的房价就会降下来呢!因为政府手中有杀手锏:一是大幅度降低土地价格,二是放弃多达60余项的房屋税费。只是他们一直不大愿意出手罢了。(童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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