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点击排名  > 正文

程慕阳发律师声明否认有罪 聘原赖昌星代理律师

2015-05-05 08:38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左图是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中的程慕阳;右图是迈克尔·程2011年在加拿大出席活动时拍摄的照片。

程慕阳一家目前居住在温哥华西区的高档社区。图/新华国际

  上周,加拿大温哥华知名房地产商Michael Ching(迈克尔·程)被爆出是红色通缉令上的逃犯程慕阳,对此他一直三缄其口。当地时间5月2日加拿大广播公司援引加联邦法庭文件,证实两人就是一人。

  同时,迈克尔·程也委托律师在加媒体上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在中国因为涉嫌贪腐遭到通缉,但却否认自己有罪。但新京报记者发现,早在2001年中国公安部就对他发出A级通缉令。

  程慕阳系落马的河北前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2000年因涉嫌犯罪逃往加拿大。2003年《半月谈·内部版》披露,程慕阳借父亲之利,短短7年时间便身家数亿。

  4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就程慕阳一事表示,境外不是法外。中国政府坚决惩治腐败,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中方都会将其绳之以法。像程慕阳这样的逃犯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聘请原赖昌星代理律师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从加拿大温尼伯法庭获得的文件显示,去年11月,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拒绝了迈克尔·程的难民申请,理由是发现他可能在“加拿大之外犯下了与政治无关的严重罪案”。

  同日迈克尔·程也打破沉默,委托律师在加拿大媒体上发表了声明,承认自己在中国遭到通缉,但是却否认有罪。

  据加媒报道,程慕阳已聘请人权律师戴维·马塔斯作为其代理律师,马塔斯当年也曾担任赖昌星的律师。

  该声明中确认,迈克尔·程遭到“中国政府的指控”,证实了他就是程慕阳。

  其律师在这份声明中说,他的当事人程先生移民到加拿大的过程是“公开的、没有耍任何花招”,而且程“从来就不是国家官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没有涉及任何贪污腐败行为。他从来没有逃匿过,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都不是逃犯。”

  声明也确认了他在中国遭到通缉,不过却表示:“中国政府现在对他提出了指控,并在媒体上一再被引述,但是这些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不过新京报记者发现,尽管国际刑警组织2014年才发布了对程慕阳的红色通缉令,但在国内,早在2001年程慕阳就已经被通缉。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4月2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桥四分局以涉嫌转移、窝藏赃物等犯罪签发对程慕阳的逮捕令。当年9月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难民身份被拒缠讼多年

  程慕阳的律师声明中也强调:“与某些诽谤中伤的说法相反,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上周并未发表声明指控程先生犯有任何罪行。”

  新京报记者上周就此事采访了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Michael Ching与程慕阳是否是同一人”的问题时,该部媒体关系负责人雷米·拉维(Remi Lariviere)回答:“加拿大人是慷慨好客的民族,但是我们不容许罪犯和诈骗犯滥用我们的慷慨。”

  拉维在回复中写道,希望这些人“尊重我国的移民法例、自行离开加拿大,或由当局遣出国境。”

  当地媒体透露,程慕阳1996年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但却不是公民。程慕阳曾于2001年和2004年两次提出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都没有成功。

  为躲避中国追捕,2012年,他还曾申请难民身份,也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绝,理由是程慕阳“不是联合国大会的难民,因此不需要保护”。于是程慕阳提起了司法复核。

  拉维给新京报记者的回复中还附上了加拿大联邦法院数据库的链接,关于程慕阳的司法复核案件的进展过程。

  从2013年到2015年多达42项的记录,显示程与加联邦法院之间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该案历经多伦多、渥太华、温哥华、温尼伯四地法院,迄今已经缠讼两年多。

  根据加联邦法院的资料,早在2013年1月22日,程慕阳就加国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的决定提请司法复核,但2013年5月28日被渥太华法院法官米歇尔·绍尔驳回;2014年11月,程慕阳再次提出申请许可和司法复核,2015年3月26日,渥太华法院法官罗素裁定,将于6月23日在温尼伯法院举行听证会。

[责任编辑: 王君飞]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