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有“原则”
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
2009年,巨野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面临调整。田桥镇属巨野县的经济强镇,对于空出的田桥镇党委书记这个“肥缺”,很多人觊觎已久,在另外一个镇任镇长的孔庆国(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17年零6个月)就是其中之一。
一天,孔庆国提着一个包去了刘贞坚的办公室。包上面是两条烟,烟下面是3万元现金。不料,刘贞坚义正言辞地拒绝了:“符合条件的不只你一个人,不要用这种方式跑,快把包拿走。”刘贞坚没收并不是不想收,而是因为有人拿着包进来,空着手出去,他怕被工作人员看见,留下受贿的把柄。
尽管碰了一鼻子灰,孔庆国还是给刘贞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终,孔庆国出人意料地当上了田桥镇党委书记。刚一上任,孔庆国知道自己应该知恩图报。既然刘书记不收礼,那就走“夫人路线”。孔庆国想起了一句话——“要升官,找大嫂”。这是因为,刘贞坚到任没多久,这句话就开始在巨野县官场里私底下流传开来。“大嫂”,指的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某。
“夫人路线”果然好走。对孔庆国第一次送上的6万元银行卡,江某某稍作推辞便收下了。孔庆国通过江某某先后六次送给刘贞坚的银行卡、现金,折合人民币共111万元。最多一次送了50万元,直接装在一个旅行包里,放在了江某某的车上。而孔庆国所送的这些钱,全是他套取的国家公款。
据办案人员介绍,和很多贪腐官员生活作风有问题不同的是,刘贞坚对此十分注意,他和妻子江某某关系很好,很多事都会和妻子说。到巨野县任职后,来找刘贞坚的人多了起来。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用刘贞坚的话来说,“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不能收的钱,再让江某某送回去。刘贞坚交待,这些年来,他拒收和退回的钱已超过1000万元。
据多名行贿人交待,刘贞坚在巨野主政后期,“大嫂”俨然成了地下“组织部长”,在一些场合会有意无意地“放风”,让行贿人感到升迁的机会来了。时过不久,送钱买官便成为半公开的秘密了,县里很多岗位已被暗地里“明码标价”。在刘贞坚主政的那几年,一个未被证实的说法是:乡镇长5万—10万元,乡镇党委书记10万—20万元,县直部门“一把手”20万元。
一个点头办事,一个在家收钱,刘贞坚和江某某的“卖官夫妻店”,将党纪国法抛在脑后,最终把自己栽了。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