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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异地用盐被罚5千 盐务局:早交钱就没事儿了

2014-11-02 08:33 来源:现代快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徐州一大排档老板被罚5000元

  盐务局回应称,根据规定食用盐必须在当地购买

  徐州新沂市一大排档老板老陈用了2斤连云港的盐,竟被罚了5000元。盐是真的,只是因为跨区域用盐,老陈不明白:“至于处罚这么重吗?”昨天,新沂市盐务管理局盐政稽查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老陈的这种情况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因为之前老陈拒不接受,该局才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跨区域用盐被罚1500元

  老陈今年62岁,新沂市阿湖镇阿湖村人,做了35年厨师。因为他家所在地和连云港市东海县接壤,两地之间交流频繁,老陈也曾在东海县曲阳乡工作多年。最近几年,老陈在老家阿湖镇开了一家大排档。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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