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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智屏被大陆限制出境 可能涉央视贪污案

2014-09-28 10:00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柴智屏被大陆限制出境

  8月29日,柴智屏为旗下艺人柯震东举办道歉发布会。新京报记者 郭延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吴立湘)前晚,署名为“关爱八卦成长协会”的微博账号公布了几张盖着某省人民检察院公章的公函,该公函中指出,柯震东的经纪人、台湾著名影视制作人柴智屏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大陆限制出境。昨日,台湾《东森新闻》报道称台湾法务部向大陆有关部门查证后,证实柴智屏被限制出境的消息不假,并分析其原因可能与央视电视剧频道的贪污案有关。

  同时,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柴智屏公司的宣传林小姐,对方表示他们听台湾法务部确认了这一消息,“但我们未正式收到大陆有关部门的公文与消息”。昨日晚间,身在海外的柴智屏就此事发表了声明,她否认自己行贿、犯法,如果真的被限制出境“可能只是牵涉到我制作的电视剧的买卖及授权,需要我配合调查”。同时,她还表示此事和柯震东吸毒被拘留一事也无关。

  限制出境意味着入境时会被滞留或逮捕

  因为爆料微博将公函的抬头做了马赛克处理,只能看到该公函是由“XX省检察院”发出,但因接受该公函的单位为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因此外界分析此公函为吉林省检察院发出。记者就此事致电吉林省检察院宣传处工作人员祝先生,他表示自己并不管这个事情,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据台湾媒体报道称,台湾法务部表示被大陆限制出境意味着柴智屏入境大陆时,海关等边境管理机关必须通知检察院及公安部门将她留置或逮捕。

  柴智屏监制的电视剧《小菊的春天》曾于2012年在央视电视剧频道播出,针对媒体称她或和央视电视剧频道的贪污案有关,柴智屏公司的林小姐表示,《小菊的春天》等剧“并不是柴姐经手去卖的,我们也不晓得为什么会指责我们行贿”。她还表示,现在柴智屏没有到大陆的计划。

  柴智屏:我从没送任何电视台一分钱

  昨日下午,柴智屏本人接受了台湾《东森新闻》的采访,她表示自己也是从网络得知被大陆限制出境的消息,并强调“行贿传闻已经污蔑了我的名誉”。

  随后,柴智屏针对此事发表了声明,她表示自己从未犯法,如果真是被大陆限制出境,“可能只是牵涉到我制作的电视剧的买卖及授权,需要我配合调查”。声明也针对行贿传闻出了澄清:“本人大学毕业至今,不管是制作综艺节目、戏剧还是电影,我从来没有送给任何一个电视台或是相关人员一分钱!多年来所有我们公司拍的电视剧,都是卖给在内地经营多年的中间商们,我及我的公司从未和任何大陆的电视台人员有任何金钱往来或贿赂行为。”

  其人其事

  曾代柯震东向外界道歉

  今年52岁的柴智屏是台湾著名的影视剧制作人,由她制作的《流星花园》在2001年走红亚洲,她也因此捧红了“F4”组合。此外,由她制作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走红,也让旗下艺人柯震东成为当红新星。而她近年到大陆发展,其中最重要的项目就是和郭敬明合作电影《小时代》系列。

  今年8月柯震东在北京因吸毒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柴智屏作为柯震东的经纪人也被推向风口浪尖,8月29日柯震东在北京召开发布会时,柴智屏率先登台发言,向公众致歉。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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