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先富人群正在或者考虑移民海外,尤其是美国。通常,由于生意还在国内,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考虑,他们不太愿意放弃中国国籍,更愿意拿一张美国绿卡获得永久居留权。这样来去自如,好不潇洒。
但在实际操作移民的过程中,很多人发现,现实,尤其是税制方面,未必那么理想。
对于那些移民美国后工作生活重心都迁移到美国的家庭,并不存在这个问题。但对那些在国内有生意有企业,不在美国就业,工作生活的重心依然在国内的富人们,拿绿卡时需要对税收方面的问题进行一番深思熟虑。
中国目前主要实施的是间接税,纳税主体是企业。虽然有个人所得税的名目,但在实施过程中,实际上从简为工资税。纳税主体主要是高薪工薪阶层。工资以外的各种劳务性、财产性收入并不会被征税。而企业的经营者通常在企业中只领取较低的工资,因此只交很少的所得税。而企业的税赋虽然总体较重,但实际上由消费者、员工和企业拥有者共同分担。企业拥有者个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并不高。
而美国的税收制度要完善和有效得多。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在联邦总税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50%左右。同时包括联邦遗产、继承税地方税中的房产税等也都落在个人头上。据统计从2000年到2010年,美国家庭平均每年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赋约占家庭收入的29%。虽然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按照家庭收入和人口等因素考虑,去掉免税和抵税额来征收,但只有中低收入家庭和孩子多的家庭会享受到政府退税,而对于高收入阶层来说,这些税收很难逃掉。一旦被发现偷税漏税,轻者吃罚单,名誉扫地,重者坐牢。
因此生意重心在国内的富人面临这样一个尴尬局面:在中国,企业要承担较重税负;而在美国,个人收入又要缴纳较高税负。
根据美国国税局2006年10月发布的《绿卡持有者纳税指南》:“作为一名美国永久居民,便有义务申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管以何种方式获得的收入。”全球所得的范围包括个人薪资收入、海外银行账户、股权或股票等投资收益等等。这一法案之前并未严格执行,而随着美国政府的钱袋子越来越紧张,申报的严格程度越来越高。从长期的趋势看,政策的执行只会越来越严格。
从长远看,拿绿卡很难再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要想左右逢源,两头的便宜都占,比以前越来越难了。(央视财经频道评论员 刘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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