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消息称,一名合肥人在六安市裕安区同一小区购买了44套商品房,按照当地补贴政策该房主共获得80万元补贴。该消息被曝出后引发舆论关注。
12月21日,六安市裕安区对记者回应称,经调查,该男子购买的44套住房系该楼盘开发企业采用房屋买卖方式以房抵工程款。同时,该购房户80万元补贴尚未兑现,下一步将在补贴兑现之前,由裕安区购房补贴审核小组进一步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户坚决取消补贴资格。
购44套住房,实为企业以房抵债
据裕安区相关部门通报,购房人为柏某某,系安徽肥西人,于2016年3月上、中旬在城南镇同济万象城小区通过多次购买方式,累计购买商品房44套。据该楼盘开发企业负责人介绍,柏某某系该楼盘开发项目承建商,开发企业欠柏某某工程款及其他欠款1000余万元。
为偿还工程款及欠款,该楼盘开发企业采用房屋买卖方式以房抵款。柏某某在购房后申请了政府去库存购房补贴。
80万元补贴目前并未兑现
六安裕安区在回应中称,据调查了解,由于申请购房补贴公示刚刚结束,网上消息所称该购房户获得80万元补贴目前并未兑现。
针对网上反映情况,六安市委市政府、裕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立即召集区房产、财政、审计、监察、城投公司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网友反映问题立即安排开展调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同时,当地决定:在裕安区城投公司兑现第三批购房补贴之前,由区购房补贴审核小组进一步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户坚决取消补贴资格。
实施购房补贴是为了“去库存”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落实“去库存”政策,裕安区政府于2015年11月出台了相关购房补贴政策。
该政策补贴范围是裕安区312国道以南、凤凰河和淠河总干以东,城南镇、开发区建成区购买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标准为给予购房户2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贴。补贴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含两次延续)。政策实施程序为,经购房户申请,区房产局初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城投公司复审,网上公示,然后审核、审批兑现。
据当地相关部门介绍,实施购房补贴后城南镇片区销售住房约4800套,面积近50万平方米,房地产去库存效果明显。 (常国水姚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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