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伟) 市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自本月1日起,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9元下调至4.2元。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以来,油价多次下调,但车用气价一直没有调整,导致两者之间的比价关系不太合理。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精神,南京市决定下调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时,南京市车用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我市出租车单车月均可减少运营成本支出78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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