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车平台发展迅速,不少车主选择将闲置的汽车出租赚点外快。车主闫女士和张女士便各自将一辆本田CRV车和一辆大众高尔夫轿车通过“宝驾”租车平台出租,不料两辆汽车至今未能收回。二人与宝驾协商未果,只得诉至法院,要求租车平台赔偿相应损失。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开庭审理。
遭遇 车辆“失联”车主索赔
原告闫女士诉称,今年4月,她在宝驾租车官网注册成为会员,上传了自己所有的本田CRV的租车信息,按照要求由宝驾为该车安装了GPS系统。4月30日晚7点半,在宝驾的推荐下,她把车以平日租金每天300元、节假日租金每天500元的价格租给王某使用,可是该车至今未归还,使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间与宝驾多次协商未果,只得诉讼至法院。闫女士认为,宝驾作为一家专门从事为车主和驾客提供居间服务的专业公司,并未依法向其履行告知义务,同时也未承担其承诺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等规定,要求宝驾赔偿经济损失28万余元,并赔偿租车费损失。
与闫女士的情况类似,另一原告张女士诉称,她今年2月通过宝驾租车上传了自己的高尔夫的车牌照及租车信息,也按要求由宝驾在车上安装了GPS。几天后在宝驾推荐下把车租给谭某,谁料车辆至今“失联”。为此,张女士向宝驾索赔20万元。
“我在追要汽车时,竟然发现租我车的王某以前就有过诈骗前科,他提供的银行卡信息,经调查也没有使用过。”闫女士认为,她是看到宝驾租车广告说会严格验证租客的个人身份和信用,才将车通过宝驾出租的,而实际上宝驾没有做足检查。
回应 涉诈骗不属赔付范围
对于二人的诉求,宝驾租车一方并不认同。“宝驾租车只是一个居间租车平台,车主通过平台盈利,就必然要伴随一定风险。况且宝驾只是提供交易信息,也没有从交易中获利,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宝驾租车辩护人表示。
宝驾租车一方还称,交易一旦出现诈骗情形,就不属于公司的赔付范围。“车辆出现盗抢,就可以在赔付范围内,对于丢失的汽车,我们已经及时协助追索,另外我们也从没主动承诺过发生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昨天法院未宣判此案。
现状 网络租车诈骗占九成
北京晨报记者从海淀检察院了解到,自今年以来,该院已查处租车诈骗案件近20起,其中利用互联网租车平台进行租车的诈骗案件比例达到90%,涉及多家大型租车公司。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租车平台上租下目标车辆,取车后通过同伙将承租车辆上的GPS信号系统拆除,将车辆以抵押或者直接变卖的方式在北京周边快速销赃。
据了解,在该院办理的租车诈骗案件中,嫌疑人大多数在车辆出京后就会尽快出手,基本都采取将车抵押给他人变现的形式,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与抵押公司的人签订形式上的抵押合同,但并不把车赎回。抵押公司明知该车行驶证与抵押人不符,但依然接受车的抵押并支付一定现金,这也为销赃打开了方便之门。
[责任编辑: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