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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千亿元市场 电动汽车充电桩有“钱途”

2015-09-28 09:50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9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停车场建设,补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扩内需惠民生。会议召开背后,是充电桩推广速度远远跟不上新能源车步伐。数据显示,今年1~8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12.35万辆,同比增长3倍。截至8月底,全国新能源车保有量约为24万辆。但是,同期全国充电桩数仅为3万个,即,8辆新能源车才拥有1个充电桩,缺口巨大。根据规划,至2020年,新能源车要达到500万辆。为此匹配的充换电站为1.2万个,充电桩450万个,配比接近1∶1。

  今年新能源车销量呈几何倍数增长,让市场看到实现2020年500万辆规划的可能,实现这一目标前提是,充电设施建设能满足使用需求。中国已是全球最大新能源车国家,新能源车数量和充电桩之间的比例多少为合适,在全球范围内,没有可参照对象。但鉴于新能源车充电时间长,对充电设施要求,会明显高于传统汽车。新能源车和充电设施配比需达成或接近1∶1。

  2020年450万个充电桩,意味着未来五年,每年需新增充电桩数90万个。按照充电桩均价2万元/个,充电站300万元/座估算,直接市场规模将达到1240亿元。仅靠市场力量远远不够,还需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支持。

  会议确定,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0%。此前,北京和广州要求新建小区配建充电桩比例不低于18%。从18%到100%,从一线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力度可谓空前。

  会议还表态,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PPP等方式参与。企业和个人均可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各单位和居住区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

  为解决充电设施投资巨大、短时间难盈利问题。会议还明确加大财税、金融、用地、价格等政策扶持,通过企业债券、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充电设施和停车场建设,制定相关收费办法,放开社会投资新建停车场收费,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费。鼓励地方采取基金注资、投资补助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记者 周伟力)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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